[上和简讯]恒辰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

               [上和简讯]恒辰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2020年9月10日,恒辰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兰山区柳青街道办事处顺利召开,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会议议程,通过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我所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

2020年6月15日,恒辰置业有限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8日作出(2020)鲁1302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恒辰置业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0)鲁1302破16号决定书,指定恒辰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恒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上和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成员。

2020年9月10日上午9时30分,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主持召开恒辰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恒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朱冠平、山东上和律师事务所、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临沂分所等管理人成员、在法定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出席会议,恒辰置业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债务人代表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安排,兰山区人民法院刘存良庭长通报了重整案件审理情况、债权申报基本情况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出席情况,并宣读了受理裁定书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恒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朱冠平主任做《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我所执行主任厉晓伟律师作《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报告》,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临沂分所工作人员做《关于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会议就《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表决进行了现场投票,经现场表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一共29家,赞成的占出席债权人总数的96.55%,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半数;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7.08%,超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恒辰置业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

       下一阶段,作为恒辰置业管有限公司管理人成员单位,我所重整管理人团队将积极发挥管理人职责,进一步完成债权核查、确认,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组织筹备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等工作,推动恒辰置业恢复经营,切实保障债权人及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兰山区经济发展的大局,助推兰山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撰稿:冯立化

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