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上街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

     我所律师上街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 在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我所积极组织律师走上街头开展宪法暨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张挂宣传横幅,分发宣传材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中国”为主题的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了“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宪法精神。

  在活动现场,我所律师律师热情接待前来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耐心地解答了他们所提出的一些法律问题,受到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地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