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法律服务合作意向函

 反倾销法律服务合作意向函

 致尊敬的山东律师(德衡)联盟各成员所:

    据悉,欧盟委员会已于4月19日宣布对中国出口的豆蛋白进行反倾销调查, 被指控倾销的大豆蛋白产品包括有“CN”标志的ex 2106 1020、ex 2106 90 92、ex 2309 90 10、ex 2309 90 99和ex 3504 00 90。这是今年以来欧盟对华发起的第三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我省涉案企业79家,案值8655万美元,占全国出口金额一半以上。

作为山东律师(德衡)联盟,我们拥有北京、上海等律师所没有的地域优势和人脉资源优势,能够在第一时间接触到被调查企业。山东律师(德衡)联盟内部完全有能力也有义务来为我们当地的被调查企业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更重要的是,目前我们已与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主任傅东辉律师以及他所带领的反倾销团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为当地被调查企业提供最专业化的服务。

傅东辉律师代领着一支中国第一流的经验丰富的专业化反倾销团队,无论是在反倾销的理论研究,多边回合谈判的准备,还是反倾销的立法和实践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傅东辉律师本人曾经参与了中国第一部《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起草工作,接受有关部委的委托,翻译了一系列贸易救济法规细则向WTO备案,并完成了许多课题研究和专著,他们在欧盟、美国、南非、新西兰和印度等国的反倾销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山东律师(德衡)联盟的地域资源和傅东辉律师团队的专业优势合作,不仅可以有效地帮助本地企业应对调查、减少损失,更可以积累我们在反倾销业务领域的实战经验,并以此为突破口,扩大我们的服务范围、开拓反倾销法律服务业务。希望各联盟成员所能够积极联系拜访贵所行政区划内的涉案企业,介绍利弊,以山东联盟为依托,做好反倾销法律服务的承揽、对接工作。

为做好上述业务的沟通联络工作,相关信息敬请与山东律师(德衡)联盟秘书处联系(0532-83868482)。

特此函达,即希回复。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201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