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品】好律师:没有感情,只有立场

【读品】好律师:没有感情,只有立场

好律师的准则有很多很多,一万个人会有一万个哈姆雷特,不同的人对好律师也会有不同的期待和想象。但也有一些能够为大部分律师所认同的准则,比如好律师不热衷于“潜规则”,但也不做颠覆“潜规则”的。

准则一:没有感情,只有立场

在生活中,好律师或许也是感情丰富的多情种。但在办案时,好律师是没有任何个人感情偏向的职业人。好律师或许会时常在博客中抨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但是一旦接受委托,他更会全力为贪污腐败分子提供最好的辩护。

 

在好律师眼中,当事人并无好坏善恶之分,他只是当事人。在受理案件前,你可以仔细掂量为坏人辩护是否违背自己的做人准则。但一旦坐在辩护席上,哪怕被告人在道德上十恶不赦,你就是被告人在法庭上的代言人。

 

所以,在办理业务时,好的律师,没有感情,只有立场。当事人的立场,就是好律师的立场。

准则二:好律师敢向客户说“不”,而且善于向客户说“不”

只会一味向客户说“是”的律师肯定不是好律师。客户需要的,不是唯唯诺诺吹牛拍马的跟班,那不是律师的角色。律师不是客户的员工,而是独立的专业人士。客户需要的,是专业的观点和细致的分析。

 

因此,在客户向律师询问某事是否可行时,在经过细致的法律论证分析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好的律师会明确向客户说“不”,并说明为什么。

 

当然,只知道说“不”的律师,也不会是好的律师。好的律师,应该清醒的知道,在法律风险和商业利益之间,会存在微妙的平衡。律师的角色,是为客户提供意见和建议,而不是替代客户进行商业决策。

 

好的律师,在告知风险的同时,还会详细说明风险到底在哪里,风险的可能性有多少,风险有多大,然后,交给客户去决策。而且,好的律师,在提示法律风险的同时,更会为客户谋划是否存在其他可行的方法。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就是用来规避的。人们常说,律师就是钻法律的空子。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似乎并没有那么多的空子好钻。但一条路走不通,好的律师,会为客户尝试其他的道路。就像打桥牌一样,在法律规定与客户的目标之间,总会有无数的道路可以通行。所谓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路是人走出来的,关键在于如何去走,好律师会告诉客户如何走上成功的坦途,避免误入荆棘丛生的歧路。因此,好的律师,应该可以为客户提供几种不同的方案,并向客户说明不同方案的利弊得失,供客户选择权衡。

准则三:好律师不热衷于“潜规则”,但也不做颠覆“潜规则”的斗士

忽如一夜春风来,“潜规则”成了炙手可热的名词,又似乎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高兴不高兴的时候,谁都可以把它拎出来骂上几句。

 

所谓“潜规则”,就是没有写在纸上不会说出来但大家心知肚明身体力行的规则。结婚要收红包,喝酒可以高声,胆大的赢钱,落后就要挨打,“潜规则”自古有之,如今亦然,并无所谓好坏。

 

律师是与人打交道的职业,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会有规则,当然也会有潜规则。

 

书上的显规则说,法官是公平的化身,是正义的使者。生活中的潜规则告诉我们,法官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所以,在法官面前混个脸熟,人家可能就不会让你太难堪。

 

和法官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给法官以良好的印象也是律师的基本执业技能,但好的律师,更会把握其中的尺度,不会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不会夜夜笙歌,天天酒醉,只知道金条,不知道法条。

 

天地间有白天,也就会有黑夜。江湖中有好律师,自然也有其他的律师。好的律师会独善其身,但并不求兼济天下,好的律师理解潜规则并保持一定的距离,对于那些穿行于潜规则之中的同行,也不会去坏人家的好事,做揭露或颠覆“潜规则”的斗士。

准则四:好律师可以是个好人,但不应该是个好说话的人没有感情,只有立场好律师可以是个心地善良的好人,但不应成为别人眼中好说话的人。

在生活中,对自己的事情,好律师可以是个什么都好说的人。但办理业务,受人之托,为人办事,牵涉到当事人的利益。你好说话的结果,就会影响当事人的利益,而律师的好说话影响了当事人的利益,就会带来执业风险,最后落得个“好人”没有好报的结果。

准则五:好律师要首先让自己富起来,更会带着兄弟们一起富起来

商品社会,市场经济,赚钱不是衡量律师好坏唯一的标准,但肯定是其中一条重要的标准。赚钱的不一定是好律师,但好律师一定会赚钱。

 

但一个人先富起来还不算是好律师,真正的好律师,在度过将律师作为谋生手段的初级阶段后,更会有发展一番事业的雄心壮志。因此,好的律师,除了是好律师外,他还应该是年轻律师的好老师,是其他合伙人的好伙伴,是一个团队的领头羊。在成为一名好律师之后,发展一群好律师,建设一个好的律师事务所,是好律师更高的境界。

 

一个人好不算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准则六:好律师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更会防范对自己可能的风险没有感情,只有立场律师只是一种职业,好律师也会将其作为毕生的事业。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天职,但是当事人的利益并不比律师的生命更重要。

律师是与法律打交道的人,法律一旦出生,有守法,也就会有违法,更有规避法律、罪与非罪的灰色地带。常在河边走,更要防湿鞋。

 

好的律师,受理案件,要想到开门三件事,第一就是律师费,房租、水电、人员,那都是需要钱的,没有律师费,门开不下去;第二要帮当事人把事情办好,不然,没有人请你,门也开不长久;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办理案件会不会给律师带来风险,否则,即使赚了钱,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都搭进去了,门开张了也会被关上的。

 

……

 

好律师的准则还有很多很多,一万个人会有一万个哈姆雷特,不同的人对好律师也会有不同的期待和想象。

 

比如,在一些客户看来,好的律师应该随叫随到随时满足客户的法律需求,但实际上,这样的“好”律师,可能只是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四处寻觅业务等米下锅随时准备待命扑火救人无法赢得客户尊重初入行的小律师。真正的好律师,在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当然也会自己或者安排其他律师及时到场提供法律服务。但更重要的是,他会全面了解分析客户可能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需求,有一个完备的法律服务方案,主动地为客户防范风险并提供预见性的法律服务,与客户建立一种良好的工作关系和规则。好的律师,他带给客户的不是一个人的服务,而是一个团队的法律服务。也就是说,对于客户来说,好律师固然重要,但一个好的律师团队和好的律师事务所,会更有保障。高博智融集团长期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法律服务,坚信品质胜于一切。

 

来源:刑事辩护的博客